有限公司DAIKO精机制作所(以下简称“本公司”)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细致缜密的管理。本公司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观点以及希望用户注意的事项如下所示。
第1条(隐私信息)
隐私信息中的“个人信息”指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定的“个人信息”,即生存的个人相关信息中,能够通过该信息所含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或其他记述等而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 隐私信息中的“记录信息和特性信息”是指上文规定的“个人信息”以外的信息,即所用服务、所购商品、所阅网页和广告的记录,以及用户搜索过的搜索关键词、使用日期时间、使用方法、使用环境、邮政编码与性别、职业、年龄、用户IP地址、Cookie信息、位置信息、终端个体识别信息等。
第2条(隐私信息的收集方法)
本公司可能会在用户注册使用时,询问用户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银行账号、信用卡卡号、驾驶证编号等个人信息。并且,可能会从本公司的合作对象(含信息提供者、广告主、广告发布方等。以下简称“合作对象”)等收集用户与合作对象等之间产生的含用户个人信息在内的交易记录以及结算相关的信息。 关于用户,本公司会在用户使用本公司或合作对象的服务或阅览页面之际,收集其记录信息和特性信息,包括所用服务和软件、所购商品、所阅页面和广告的记录,以及搜索过的搜索关键词、使用日期时间、使用方法、使用环境(亦包含通过手机终端使用时的该终端通信状态、使用时的各种设置信息等)、IP地址、Cookie信息、位置信息、终端个体识别信息等。
第3条(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
当社が個人情報を収集・利用する目的は、以下のとおりです。
(1)为让用户阅览和修改自己的注册信息或阅览使用状况,而向用户显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支付方法等注册信息,以及所用服务、所购商品及相应价款等相关信息;
(2)为通知或联络用户而使用电子邮箱地址,或为向用户寄送商品或根据需要联络用户而使用姓名和地址等联系方式的信息;
(3)为确认是用户本人而使用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银行账号、信用卡卡号、驾驶证编号、附带投递证明的邮件到达结果等信息;
(4)为向用户请款,而使用所购商品的名称和数量、所用服务的种类和时期、次数、请款金额、姓名、地址、银行账号、信用卡卡号等支付相关的信息等;
(5)为方便用户输入数据,而将其在本公司注册的信息显示于输入画面上,或根据用户的指示转发至其他服务等(亦包含合作对象提供的服务);
(6)对于拖延支付价款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等违反本服务使用协议的用户,以及试图以非法或不当目的使用服务的用户,为杜绝其使用服务,而使用能够确定其个人的信息,例如使用状态、姓名或地址等;
(7)为应对来自用户的咨询,使用本公司向用户提供服务时所需的信息(咨询内容或请款相关的信息等),以及用户的服务使用情况和联系方式信息等;
(8)上述使用目的附带的目的。
第4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除以下列举的情形外,未经用户事先同意,本公司不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法令允许的情形除外。
(1)基于法令提供时;
(2)为保护个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而需要提供,且难以获得用户本人同意时;
(3)为提高公众卫生或推进儿童健全培养而特别需要提供,且难以获得用户本人同意时;
(4)需要协助国家机关、地方公共团体或受其委托者执行法定事务,但征得用户本人同意可能会妨碍该事务执行时;
(5)事先告知或公布以下事项时:
使用目的中包括向第三方提供;
向第三方提供的数据项目;
向第三方提供的手段或方法;
按照用户本人的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不拘于前款规定,以下列举的情形均不视为第三方。
(1)本公司在为达成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全部或部分委托个人信息处理时;
(2)伴随因合并或其他事由导致的业务继承而提供个人信息时;
(3)与特定者之间共同使用个人信息时,就该主旨和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项目、共同使用人员的范围、使用人员的使用目的及对该个人信息管理负有责任的人员姓名或名称,事先通知用户本人或将其置于用户本人容易获知的状态。
第5条(个人信息的公开)
用户本人要求披露个人信息时,本公司将立即向其本人披露。但是,如果披露行为导致符合以下任一情形时,则可能就其全部或部分不予披露。如作出不予披露的决定时,则会立即通知。此外,披露个人信息时,每件将收取1,000日元的手续费。
(1)可能会危害用户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或其他权益时;
(2)可能会严重妨碍本公司合理实施业务时;
(3)违反其他法令时。
不拘于前款规定,关于记录信息和特性信息等个人信息以外的信息,原则上不予披露。
第6条(个人信息的更正和删除)
如本公司持有的用户自身个人信息为错误信息时,用户可以通过本公司规定的手续,要求本公司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 本公司收到用户前款所述的要求后,如判断该要求需要处理时,则会立即更正或删除该个人信息并通知用户。
第7条(个人信息的停用等)
如本公司持有的用户自身个人信息为错误信息时,用户可以通过本公司规定的手续,要求本公司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 本公司收到用户前款所述的要求后,如判断该要求需要处理时,则会立即更正或删除该个人信息并通知用户。
第8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本政策的内容,可以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形下予以变更。 除本公司另行规定外,变更后的隐私政策自登载于本网站之时开始生效。
2018年3月1日
有限会社DAIKO精机制作所
代表取締役社長 遠藤大輔